分享我司近期為客戶——福建知名品牌“紫金礦業”,“紫金礦業”商標被駁回,經過駁回復審后通過初審的案例:對商標局做出駁回決定的數個引證商標,進行具體的分析,抓住核心商品與申請商標構成沖突的引證商標只有一個,該引證商標處于被撤銷狀態。故建議客戶向商標局提起駁回復審申請,最終幫助客戶將該申請商標在主要的商品上獲得注冊。
【基本案情】
“”系我司客戶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重要商標。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金銅等金屬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為主的大型跨國礦業集團,現已發展成為集礦業、黃金珠寶首飾設計銷售、金融、保險等大型的綜合型企業。“”商標在最重要的第6類進行提交申請,經過商標局的初步審理,引證了多件在先商標,并作出予以部分駁回的決定。其中,被部分駁回的商品項目中正包含了客戶要注冊的核心商品。
經過我司知識產權律師和商標代理人對商標局的多個引證商標的情況以及法律狀態進行一一分析:對客戶商標的核心項目構成影響的在先引證商標因注冊期滿未續展,喪失商標專用權,不構成申請商標獲準注冊的在先權利障礙;另一件商標注冊已經超過三年,經過我司工作人員多渠道了解,該引證商標并未在商業活動實際使用。在為客戶提交該商標的申請時,已調查過該在先引證商標情況,對該引證商標提出“撤銷三年未使用申請”,并且該撤銷的成功率較高,一旦引證商標被撤銷后,將不會構成申請商標獲準注冊的障礙。所以,申請商標必須進行駁回復審。
客戶采納了我司知識產權商標顧問團隊提供的專業建議,并提交了相關使用證據,闡述了復審理由,請求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復審結果】
國家知識產權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對復審商標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
該決定意味著:我司代理的這件商標駁回復審,成功為客戶爭取到核心商品的初步審定通過。
【典型意義】
“”為組合商標,是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重要商標,經過多年的使用,已經有了自己的顯著特性,相關公眾完全可以通過其識別商品的來源。
本案的申請商標為組合商標,因其構成要素較多,故獲得申請通過并不容易。因此,申請前的檢索工作必須細致。正是因為我司的專業人員在檢索查詢時,認真充分分析在先商標的權利情況法律狀態等,并且及時調查在先商標的使用情況,準確判斷出該商標沒有使用的結論。所以在商標申請評估報告中詳細闡述該商標注冊的可行性。
我司之所以將本案作為案例分享,是希望大家申請注冊商標,先找到專業的商標代理人,做好事先商標專業查詢工作。如果申請商標被駁回,不要被一些業務人員“忽悠”,為了便宜或聽信他人,導致錯過獲得商標注冊最好時機。要選擇專業的知識產權律師,對駁回決定中的駁回理由進行分析。
很多情況下,通過撤銷、無效,以及駁回復審等商標流程,是可以爭取到申請商標的核準審定通過的。
總之,專業的事還是要委托給專業的人!